男子车内强奸12岁女孩后,又带去宾馆开房,被老板发现异常……
大豫新闻网 @2024-07-09
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发布了一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高质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中,有一起住宿经营者及时报告,阻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引发关注。
2022年10月19日晚,李某某驾车至贵州省威宁县某乡镇时,遇到走在路上的12岁女孩赵小娜(化名)。李某某以送其回家为由将赵小娜骗上车,后锁闭车门并加快车速行驶。见情况不对后,赵小娜一直要求下车,李某某把车停在路边让其下车。赵小娜刚从副驾驶下车,就被主驾驶的李某某从背后揪住头发,并被抢走手机、拖回车里。之后,李某某继续驾驶车辆到村里的一条小路上,并在车上强行与赵小娜发生性关系。
次日凌晨1点左右,李某某又将赵小娜带至某宾馆,欲开房再次对其实施性侵害。宾馆老板樊某某在询问核对信息时发现,赵小娜神色异常,对李某某有抗拒、害怕反应,二人年龄差距大,身份关系可疑。樊某某将赵小娜带进宾馆前台进行保护并报警。
2023年2月10日,威宁县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同年4月10日,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正义网记者了解到,根据威宁县未保委出台的《关于对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职责人员的奖惩工作方案》,宾馆老板樊某某及时报案使得被害未成年人得到及时保护,后获得奖励1000元。
附:强制报告小知识
2020年5月29日,最高检、公安部等9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
①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②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③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④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⑤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⑥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⑦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⑧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⑨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谢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