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9.9元短袖后“仅退款”,商家狂追1300公里!“仅退款”纠纷为何频发?
大豫新闻网 @2024-07-19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某电商平台的店主杨先生为了一件9.9元短袖的“仅退款”,不惜坐9个小时的动车,跨越近1300公里寻找买家。杨先生表示,一件9.9元的短袖卖出去,除去各项成本,到手的利润只有5至7毛钱。被“仅退款”后,他至少要再卖出10件,才能扳平这单的亏空。“仅退款”再次引发网友讨论。
“仅退款”售后方式带来哪些影响?如果消费者申请退款,是否有义务返还商品?该如何避免此项服务被滥用?对此,记者采访相关专家和律师。
“仅退款”引发的纠纷
“仅退款”在电商平台上线后,恶意的“仅退款”行为已引发多次纠纷。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底,买方对一只220元的宠物猫发起“仅退款”,商家驱车300公里找“仅退款”的买方当面对质,却发现对方竟然是个六年级的学生。今年5月,上海一网店店主为了价值不到100元的12双袜子,不惜驱车千里前往河南开封,找买家讨要说法。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仅退款”发现,有不少类似的买卖合同纠纷案。7月1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及“仅退款”的案例。2023年10月1日,消费者苏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件男士POLO衫,后申请“仅退款”24元,理由是质量问题。店主覃先生要求买家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图片证据,苏某表示“已发给平台”,之后不再回复,后来平台介入并退款成功。
法院审理认为,买家在未举证证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拒绝退还货物,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因此要求买家支付24元货款。但对于苏某需承担快递费、材料打印费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另一起“仅退款”案件显示,一位消费者在某平台购买了10斤海带丝,以“大小/规格/重量等与商品描述不符”为由成功向平台申请“仅退款”,拒不退货。经营网店的王女士将其诉至法院,起诉后,该买家退回了货物。法院审理认为,买家对货物不满意可以退货退款,拒绝退货仅申请退款违背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法院也驳回了王女士要求对方承担快递费、律师费等诉求。
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看到,一些商家在诉讼中表示,被告(买家)这种恶意申请“仅退款”的行为,对广大商家造成极大困扰,损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法院认为,买家“仅退款不退货”行为有违诚实信用交易原则。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宝莲律师表示,“仅退款”的设立是考虑到消费者在平台上购买到“严重劣质、货不对板”的商品、遭遇延迟发货、强制发货,或者退换货难度大等情形,平台可通过多项指标综合评估判断,支持消费者快速退款,本意是为了改善消费体验,提升平台竞争力。随着一些消费者恶意利用“仅退款”功能“薅羊毛”,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商家的压力。这对电商平台在平衡消费体验、保护商家利益、维护市场诚信等多方面都提出了挑战。
律师:一般消费者有义务在申请退款时返还商品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伟娜律师分析称,“仅退款”并非指买家在收到商家的退款后可以无偿占有商品。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双方建立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如果消费者从电商平台购物后申请“仅退款”,不提交相应的证据或提交的证据无法看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仅申请退款而不退回货物的行为,不符合民法典关于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的规定,违反了合同的契约精神。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肖创律师表示,消费者在申请退款时是否有义务返还商品,需要从退款原因、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考虑,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有义务在申请退款时返还商品。他表示,如果消费者因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申请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并获得全额退款,此时退货的运费通常由卖家承担,消费者在获得退款的同时,需要将商品退回给商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部分商品除外(如定制商品、易腐烂商品等)。肖创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在七日内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也应当将商品寄回,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商家或平台同意“仅退款”而不需退货,消费者则无需返还商品。
肖创称,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九章关于“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在退款成功后无合法理由继续保留商品,则构成不当得利,卖家有权要求消费者返还商品或相应利益。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消费者应先与商家或平台沟通,明确退货退款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专家:平台应平衡消费者权益和商家利益
随着电商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仅退款”成为各大电商平台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一环。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表示,发生“仅退款”纠纷时,平台应该站在中立角度给出解决方案,平衡好消费者权益和商家利益,不能仅通过人工智能客服进行审核退款或对某一方具有倾向性。他认为,平台应该进一步完善“仅退款”服务的实施细则,清晰界定具体的适用情形,对于恶意退款的行为,平台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信用评级等手段进行识别和惩罚,避免让诚信经营的商家受到不公平待遇。
张伟娜表示,目前,各电商平台都有关于“仅退款”的相关条款,但具体实施范围和判定标准存在一些差异。“其实有些平台对于‘仅退款’的申请还是比较严谨的,需要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再结合大数据对商家的交易行为、交易模式、账号历史记录等多个维度综合判断后再决定是否‘仅退款’。但有的平台为了商业竞争,可能对消费者一方具有倾向性。”张伟娜说,电商平台应提供更透明的沟通渠道,确保消费者和商家都能清楚了解退款政策和处理流程,同时收集双方反馈,不断优化服务规则,不可单纯为了市场竞争破坏网络交易环境的公平与秩序。
李宝莲表示,为避免此项服务被滥用,需要电商平台、商家和监管机构等各方共同努力。电商平台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建立风险识别模型,分析用户行为模式,自动预警潜在的“薅羊毛”行为。通过识别异常购买行为、频繁退款账号、异常IP地址和设备特征等,及时拦截高风险的“仅退款”请求。另外,配合建立和完善消费者信用评价体系,对频繁无理由退款或恶意退款的用户进行信用扣分,严重者列入黑名单,限制其享受某些服务或提高后续退款门槛。
在李宝莲看来,对于“仅退款”申请,电商平台应设置严格的审核流程,要求消费者提供充足的理由和证据,比如证明商品存在问题的照片或视频,确保“仅退款”请求合理。同时,也要为商家提供快速有效的申诉通道,确保商家在遭遇不公时能迅速反应,帮助他们识别并防范潜在的欺诈行为。
她表示,针对“仅退款”服务可能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相关部门要客观公正地处理消费纠纷,降低维权成本,提供维权便利,既要为商家免受经济损失提供支持,也要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仅退款”服务健康发展,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谐的消费生态。
来源:央广网(记者郭佳丽)